翻出去年GEO服务商的合同附件,我把「效果」那三条定义读了五遍
别高兴太早。
前两天整理旧文件,翻出去年签的一份GEO服务合同。当时销售在提案里画了三条曲线,说AI曝光半年翻三倍。合同正文没细看就签了,最近重读附件里的服务说明,才发现「效果」这个词被拆成了三个定义,一个比一个虚。
第一条:「AI答案曝光量」。口径是模型回答里出现品牌相关关键词就算一次,不管正面负面,不管答案是不是用户问的那件事。按这个口径,我在详情页埋个品牌名,理论上就能刷出曝光。
第二条:「引用覆盖率」。说是监测N个高频问题,统计品牌被引用的比例。但附件没写这N个问题是谁选的、怎么选的、能不能改。我让运营把去年Q4的监测词表拉出来,发现三十个词里有十一个是我们自己产品名加「怎么样」,这种词不引用你引用谁?
第三条最含糊:「AI推荐倾向」。合同写「正向表述占比提升」,但没有标准答案、没有人工校验、没有抽样方法。我追问过对接人,对方说「这是模型自己判的」。模型判的,那不就是拿AI验收AI?
我把这三条并排放,再对着去年实际交付的月报看,发现一个问题:月报里所有图表都只给百分比,不给分母。曝光量涨了120%,分母是多少?从10到22也是涨120%。
所以我的判断很简单:现在市面上大部分GEO合同,效果条款是按「可交付」写的,不是按「可验证」写的。签的时候觉得占了便宜,结案的时候才发现验收标准捏在人家手里。
我现在的做法是,新合同里必须写死三样东西:监测词表谁定、能不能改;分母和采样周期写进附件;「正向表述」必须有人工抽检样本,抽多少、谁抽、不一致怎么算,全写清楚。写不进去的,我直接跟老板说这钱按试点走,别按项目走。
你们手上的GEO合同,效果条款是几个定义?有没有人跟我一样,签完才发现「曝光」这个词压根没在附件里出现过?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