GEO合同里「AI引用率」没写统计窗口,我让法务补了句话才敢签
上个月帮一个客户看GEO服务合同,对方报价单上写着「AI引用率提升至40%以上」,看着挺唬人。我多嘴问了句:这40%是按什么窗口算的?服务商说「自然月」。我又问:那月初第一天的引用率,和月底最后一天的引用率,中间涨了20个点,算不算达标?对方愣了下,说「按月度平均值」。
问题就出在这。我让客户把过去三个月的监测日志拉出来,按周切了一遍。同一批问句,第一周引用率31%,最后一周冲到44%,月均确实过了40%。但细看日志,最后一周的样本里混进了12条新加的长尾问句,这些问句本身竞争小、引用率高,把均值硬拽上去了。老问句的真实涨幅不到6个点。
这不是个案。前阵子我翻了四份GEO监测报告,统计窗口从7天到90天不等,样本户选取口径一家都没写清楚。有的按自然周切,有的按投放批次切,还有的干脆不写。你拿A家的40%去比B家的40%,跟拿苹果比橘子差不多。
从长远看,GEO要真做成生意,合同里至少得钉死三件事:一是统计窗口按自然周还是按批次,得写死;二是样本问句库的增删规则,中途加没加新问句、加了怎么加权,得提前约定;三是引用率的分子分母口径,是只算品牌词还是含品类词,差别能到十几个点。
我让客户法务在验收条款里补了一句:「引用率统计须基于合同附件A所列问句库,统计窗口为自然周,中途新增问句须双方书面确认并单独列示。」就这一句话,服务商那边磨了两天,最后同意了。同意本身说明什么?说明他们心里清楚,口径一松,数据就能好看不少。
顺带说个我自己的教训。前阵子我用AI读一份试用条款,它把「试用期结束后自动续费」答成「试用期结束服务终止」,我差点照着去跟客户解释。后来逐字核原文才发现,条款里写的是「试用期届满前七日未书面通知的,视为续订」。AI漏了「届满前七日」这个时间条件。合同表述的严谨性,AI不一定替你兜底。
所以我现在看GEO合同,第一眼先找时间源和口径,不看百分比。百分比是结果,口径才是根子。
抛个问题:你们签GEO合同时,验收条款里写没写统计窗口和样本户口径?有没有人真因为口径没写清,跟服务商扯过皮?
